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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专业(合作办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2020-05-12 15:50   审核人:

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对应关系矩阵

专业名称:音乐学专业(合作办学)

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分解

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具备音乐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和人文素养良好,掌握中俄两国文化知识,能在各类文化教育机构、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出版及传媒机构从事教学、研究、创作、表演等方面工作,并能从事中俄文化艺术交流工作的国际化高素质应用型艺术人才。

1.知识结构要求

1.1熟悉音乐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1.1.1学生应掌握音乐学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法技能知识,教师教育工具性知识以及音乐学专业发展方向的交叉学科知识。

1.2了解音乐的发展历史、发展现状、发展趋势;

1.2.1了解专业相关的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1.2.2了解中俄的音乐发展历史、发展前言、研究动态及创新方向。

1.2.3具有独立研究分析中俄音乐作品,融合两国音乐文化的基本创编能力。

1.3掌握音乐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1.3.1重点理解音乐领域相关的艺术、技术背景知识,掌握音乐专业的基本理论、核心知识,以及在音乐领域开展艺术创作所需的相关知识。

2.能力结构要求

2.1良好的基本技能

2.1.1掌握音乐创作的基本方法,能够在技术与艺术交叉领域开展工作。

2.1.2具有对中俄音乐学数据进行收集、整理以及对音乐事项进行独立分析、研究及写作、讲授、评论等的初步能力。

2.2较强的专业核心能力

2.2.1具有独立研究分析中俄音乐作品,融合两国音乐文化的基本创编能力;掌握中俄两国一种及以上的音乐演奏和演唱技能。

2.3较强的自主学习和团队合作能力

2.3.1具备一定的沟通交流及团队合作能力。

2.4较强的专业拓展应用能力

2.4.1具备获取更新专业前沿知识、技能的自主学习、可持续发展能力。

3.素质结构要求

3.1过硬的思想道德素质

3.1.1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1.2具有良好的法制意识、道德修养、人文素养、艺术修养与终生学习的意识。

3.2良好的创新创业素质

3.2.1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创新意识和文化传承意识。

3.3健康的身体心理素质

3.3.1身心健康,通过教育部规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音乐学专业(合作办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教师教育类专业用)

所属学院:莫斯科艺术学院 标准学制:4年

学科门类:音乐学 专业代码:130202H

专业大类:艺术学 授予学位:学士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具备音乐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和人文素养良好,掌握中俄两国文化知识,能在各类文化教育机构、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出版及传媒机构从事教学、研究、创作、表演等方面工作,并能从事中俄文化艺术交流工作的国际化高素质应用型艺术人才。

二、培养规格

总体表述:主要学习中俄音乐学专业理论知识,接受中俄音乐学技能训练。要求学生掌握音乐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法技能知识以及专业所涉及的相关能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文化素养和审美情感以及专业学养等。

分项表述:

1.知识结构要求:学生应掌握音乐学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法技能知识,教师教育工具性知识以及音乐学专业发展方向的交叉学科知识。

A1:热爱祖国,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A2:掌握音乐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独立研究分析中俄音乐作品,融合两国音乐文化的基本创编能力;

A3:熟悉中俄两国文艺领域的相关政策与法规;了解中俄两国基础音乐教育、音乐文化领域的理论前沿、发展动态;

A4:具有对中俄音乐教学理念的融合,掌握中俄两国一种及以上的音乐演奏和演唱技能以及较好的教学方法;

2.能力结构要求:学生应该掌握音乐学以及音乐教育所涉及的基本能力、方法应用能力、创作实践能力以及综合能力等。

B1: 具有对中俄音乐学数据进行收集、整理以及对音乐事项进行独立分析、研究及写作、讲授、评论等的初步能力;

B2: 具备运用中俄双语从事音乐领域专业教学、音乐表演、音乐创作等方面的能力,具备融合两国文化基本创编的能力;

B3: 具有运用俄语进行交流和跨文化交际的能力,具备良好的语言文字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功底及能够从事音乐和教学的能力;

B4:掌握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备初步的社会科学调查与研究能力;

3.素质结构要求:要求学生应具备专业发展及所需的道德素质、身心素质、文化素质和审美情感以及专业学养等。

C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理想信念坚定;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具有社会责任感、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C2:具备较高的人文和科学素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意志力。具备较好的阅读理解与写作、语言表达与沟通交流、科学探究、艺术审美、道德自律和健康生活的能力;

C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具有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教师观、游戏观、课程观等教育理念与态度;

C4:具备积极乐观、竞争协作的良好个性,具有良好的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

三、学制、修业年限、学分要求和授予学位

学制:4年,采取4+0的培养模式;修业年限:4-6年;学分要求:240学分。

授予学位: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获得渭南师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参加全国大学俄语等级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获得渭南师院颁发的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在中国通过俄罗斯联邦国家毕业生专业考试,获得莫师大颁发的师范教育专业(音乐学方向)学士学位。

四、主干课程

艺术学 音乐与舞蹈学。

五、专业核心课程

基础乐理、视唱练耳、专业主课(声乐、钢琴、器乐)、和声学、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曲式分析、民族音乐概论、俄罗斯音乐历史、歌曲写作、表演艺术基础训练、即兴伴奏、复调基础、舞台行为、音乐合唱技能、音乐美学、跨文化交际等。

六、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军事训练、音乐采风、音乐创作、教育专业见习、教育专业实习、专业文艺演出、社会实践、中俄作品音乐会(声乐、钢琴、器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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