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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2020-05-12 17:37   审核人: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教学班是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学生实施教育和管理、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基层单位,良好的班风是优良的校风、学风的基础。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班级建设,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校风、学风,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先进班集体的活动。

(一)先进班集体条件:

1.全班同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无违犯法律、法规的人和事。

2.有一个坚强的班委会和团支部。班委会、团支部既分工明确,又能协调配合,对全班的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记录,即建立有一套班务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坚持每周一次班务活动,结合同学实际每学期开展主题班会不得少于4次。班委会、团支部能认真组织政治学习及各种形式的讨论,经常向二级学院及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合理要求,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3.有一个良好的班风、学风,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专业思想巩固,学习成绩良好或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无考试作弊现象。

4.有良好的文明习惯,言谈举止有礼貌,外出实习见习及其它校外活动中爱护学院荣誉。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社会公德,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事件发生,在各种公共场合或集会组织纪律好。

5.积极引导全班学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积极组织并参加学院、二级学院各种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6.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爱护公物。

7.坚持经常性、群众性的文体活动,坚持上早操,早操出勤率在98%以上,在学院、二级学院各项文体活动中成绩突出。

8.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积极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宿舍文化氛围,按时熄灯就寝。

9.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全班学生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热爱劳动,能认真完成任务。

(二)评选办法:

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辅导员在认真听取班级汇报的基础上,结合班级实际工作成效,初选并推荐先进班集体接受学院审批。先进班集体名额不能超过班级总数的10%—15%。

(三)表彰奖励:

1.先进班集体每学年总结评选一次,并进行表彰。2.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除授予“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外,每个先进班奖励班务活动经费100元。

二、“三好学生”的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政治上要求进步。

3.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优良。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讲文明、懂礼貌、讲究卫生(所在宿舍卫生达标),热爱集体、关心集体,爱护国家财产,自觉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无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行为。

5.具体评选时应掌握:

(1)应是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向上的模范。

(2)应是遵纪守法的模范。

(3)应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的模范。

(4)应是专业思想巩固、努力学习的模范。

(5)应是勤奋工作,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劳动的模范。

(二)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异。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知识面广,上一学年度综合积分在本班学生的前15%,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考查科目成绩良好以上。

3.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可不受单科线和综合评分要求限制。

(三)身体好:

1.能自觉坚持体育锻炼,坚持上早操,积极参加课外活动,体育成绩良好。

2.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身体健康,全学年病假不得超过10学时。

三、“优秀学生干部”的条件

(一)“优秀学生干部”的条件原则上与“三好学生”的条件相同,但考虑到学生干部因社会工作较多,对学习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对优秀学生干部的学习成绩要求可略低于“三好学生”,即单科不低于60分,学年度综合评分在本班学生总数的前25%之内。

(二)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能大胆地开展工作,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能密切联系群众,及时采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能协助领导和老师做同学的思想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热心为同学服务,并在自己所承担的社会工作中成绩显著。

(三)积极参加本班开展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班级有关规定,严于律己,做同学的表率。

四、“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及奖励办法

1.“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应以班为单位,按照评选条件确定候选人,经班级民主评议后,由班委会和辅导员根据条件和评议结果,德、智、体全面衡量,进行确定,交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向本学院学生公布,广泛听取意见,最后将本学院审定的名单送学生处复核后报学院审批。

2.严格掌握评选条件,不能随意降低标准,“三好学生”一般不超过全班学生总数的8%,“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全班学生总数的2%,对于学院先进班集体,可适当增加1-2个名额。

3.奖励办法:

(1)填写《三好学生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

(2)“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3)学院分别授于“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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